中國RoHS認證服務
2006年2月28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又稱China RoHS)正式頒布,并已于2007年3月1日正式生效。
《管理辦法》屬于國務院部門規(guī)章,以部長令的形式由信產部、發(fā)改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環(huán)??偩制卟块T聯合發(fā)布?!豆芾磙k法》的出臺,旨在通過立法的形式,從電子信息產品的研發(fā)、設計、生產、銷售、進口等環(huán)節(jié)限制或禁止使用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聯苯醚等有害物質或元素。
管控范圍
《管理辦法》的管控范圍是在中國生產和銷售的,以及進口到中國銷售的電子信息產品,國內生產的出口產品不在內,具體產品應參照《電子信息產品分類注釋》。
總體思路
《管理辦法》的實施采取 “兩步走”方式:
第一步,在2007年3月1日《管理辦法》生效之日起,僅僅要求進入市場的電子信息產品以自我聲明的方式披露相關的環(huán)保信息,對電子信息產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質的“第一步”控制并沒有“替代”或“限量”的要求,具體的評估措施是產品必須符合《管理辦法》的配套標準;中國《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RoHS)實施的三個重要配套行業(yè)標準已經于2006年11月6日正式頒布。
此三個標準的名稱及編號分別為:
SJ/T 11363-2006 《電子資訊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
SJ/T 11364-2006 《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
SJ/T 11365-2006 《電子資訊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
第二步,由信產部會同其他六大部委編制、調整《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以下簡稱《重點管理目錄》),這個目錄一開始是空的,隨著時間的推移,那些“技術上已經成熟、經濟上尚可行”的、實現了有毒有害物質替代的或者符合了限量標準的產品將被放入目錄,進入《重點管理目錄》的產品需要實現有毒有害物質的替代或達到限量標準的要求,并要經過中國強制認證(3C認證)才可以進入市場。
目前,為了幫助企業(yè)不違反《管理辦法》標識要求的規(guī)定,HCT中國RoHS服務將從節(jié)約成本的角度綜合考慮,提供最簡單有效的咨詢和標識服務。同時,HCT已通過中國RoHS測試方法SJ/T 11365-2006的CNAS審核,并將用該方法進行中國RoHS的測試服務,為企業(yè)的產品標識提供準確、可靠的測試數據。具體服務項目有:
信息咨詢
法規(guī)要求
產品范圍
標識要求
產品測試